为加强各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规范基层党委(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党支部会议记录,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规范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规范要求
(一)使用专用记录本
统一使用由党委组织部印制专用记录本,院(部)级党组织会议记录使用《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使用《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本》;基层党支部(党小组)使用《党组织生活记录本》。
(二)会议类型必须明确
基层党组织会议类型主要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全体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标题应明确反映召开会议的类型。
(三)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完整
党组织会议记录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会议记录的有机整体,要全面完整地记载清楚,不得随意取舍。具体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会议主持人、主要议程、发言人、发言内容、决定、决议等。
(四)会议记录内容必须详实
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会议记录应实时进行,要符合发言者的原意,不能任意增减或改变,特别是关键词语不能走样。记录要突出重点,有详有略,重要的内容和发言要详记,不重要的或与会议无关的可以略记或不记。对没有听清楚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应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坚决禁止突击补记录的情况发生。
二、指定专门记录人员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安排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知识、有做好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作为党组织会议的记录人员。记录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存工作,并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记录人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换。
三、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
《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将作为上级巡查检查和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每学期要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妥善管理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
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是本单位研究重大事项的真实记载,必须妥善管理。会议结束后,根据需要可以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如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整理人、审核人要签名。会议记录本不能涂改、增删,不得随意销毁,要及时归档。重大事项如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的,则投票表决的原始材料也应一并存档备查。
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要专人保管,严格保密。记录人员更换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因工作实际调整的基层党组织,凡基层党组织撤销的记录本交由上级党组织保管,凡改选、调整的基层党组织原记录本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