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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公共事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2025-05-28 浏览:

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公共事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公共事务是开展民主管理,营造集体观念、对外展示形象的主要途径,是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渠道,积极主动参加各项公共事务是学院每位教职工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为有效推动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充分调动学院广大教职员工参与或承担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营造人人服务学院中心工作的浓厚氛围,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聘期考核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设立基础性公共事务和保障性公共事务,将教职工完成各项公共事务的业绩与年度考核、三年聘期考核紧密挂钩,进一步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凝聚力,激发学院办学活力。

(一)坚持个人申报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人与事、人与岗相适应。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有利于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内涵式科学发展。

(三)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贡献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对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且表现优异者,奖励三年聘期考核积分,在评奖评优、聘岗等方面予以倾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对拒不配合或无故缺席者,扣除积分、扣发绩效、限制评奖评优等处理,切实增强教职工参与公共事务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基础性公共事务

基础性公共事务包括全院教职工大会,政治理论学习,各类检查,校院两级教师的培训、讲座、教学法活动等,以及学院认为需要教职工参加的其他基础性公共事务。

(一)教职工大会须全员到会,政治理论学习、各类检查等工作须相关人员参加,且不迟到、不早退,参会人员需在学院考勤机刷脸签到。因病、因公、因私需请假的教职工,须按学院请假管理有关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在事前请假,会议或检查活动开始后不再接受请假。因公从事课程教学、公务活动、外派学习与调研的,视为到会;因个人科研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洽谈等不能参会的,能提供会议通知、邀请函、项目书等佐证材料的,视为到会;因病不能参会的,能提供病历或就诊单的,视为到会。

(二)根据校院两级对教师培训的工作安排,每位教师每年需参加与教学、科研业务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讲座、座谈等活动3次以上。

三、保障性公共事务

保障性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职工围绕校院中心工作开展的各类提升学科影响力、专业培养质量、学院凝聚力的建设工作,教师担任或兼任学院行政工作,以及学院认为需要教职工参加的其他保障性公共事务。

表1 :参加保障性公共事务的项目设置及积分标准

保障性公共事务项目

积分标准(分)

担任系(中心)行政工作

系主任3分/年,系副主任、专业秘书2分/年

担任教授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专家

1.5分/年

担任学院党委委员

1.5分/年

担任学院各类评奖、评审等专家

0.5分-1分/次(只评价0.5分,出具详实意见建议1分)

兼任工会行政工作

主席2分/年,委员1分/年

兼任院长助理

3.5分/年

兼任学科、研究生、科研等秘书

2分/年

兼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支部书记1-3分/年(考核“较好”1分、“好”2分,有突破历史业绩3分);支委0.5-1分/年(2名支委1分,其他0.5分,由支部书记确定)

兼任资产管理员

1.5分/年

兼任学院网站(信息)与重点实验室网站管理员

1-2分/年(重点实验室网站1分,学院网站2分)

完成学院值班任务

0.5分/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2分/年(专业负责人分配)

软件工程专业

12分/年(专业负责人分配)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12分/年(专业负责人分配)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12分/年(专业负责人分配)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

12分/年(专业负责人分配)

实验中心

12分/年(中心负责人分配)

计算机应用系

12分/年(系负责人分配)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20分/次(专业负责人分配)

一流专业建设

20分/次(专业负责人分配)

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中申报、论证、总结等材料的撰写

6-10分/项(负责人分配)

本硕专业课程建设,培养方案修订中申报、论证、总结等材料的撰写

6-10分/项(负责人分配)

负责学院学生各类竞赛的组织和协调

0.25-2分/项(院级0.25分,校级0.5分,省级1分,国家级1.5分,国家级突破历史2分。积分就高不就低、不兼得)

获得高层次人才引进“先进个人”

1-3分/次(根据引进级别,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获得学院“突出贡献奖”

1-3分/次(根据获奖贡献,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联系专家来院开展集体学术交流

0.5-1.5分/次(学院审批后,副教授级0.5分,教授级1分,国家级人才1.5分)

为师生做专题(学术)报告

0.5-1.5分/次(院级0.5分/次,校级1.5分/次)

参加校院两级专题(学术)报告

0.2分/次(最高赋分1分/年)

新增产学研、实习实践基地的建立(挂牌)和实质运行

2分/项(负责人分配)

参加学院组织的赴校外集体活动

0.5分/次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或上级各类文体等活动

0.5-1分/次(参加集体活动0.5分,获三等奖以上1分,最高赋分2分/年)

担任“三全育人导师团”导师,每学期开展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活动不少于3次

0.5分—2分/年(考核“一般”0.5分,“较好”1.5分,“好”2分)

兼任本科专业班主任

0.5-1.5分/年(考核“较好”0.5分、“好”1分,有突破历史业绩1.5分)

招生宣传、就业访企拓岗

0.5-1分/次(招生宣传或访企0.5分,访企拓岗并有实质性签约1分,最高赋分2分/年)

获得校院招生、就业先进个人

1-2分/次(根据获奖级别,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联系优质企业来院就业宣讲

0.5-2分/次(宣讲0.5分,实质性招聘学生0.5分/人)

硕导所带硕士毕业生100%就业(截止当年7月1日)(与下一项不兼得)

1.5-2.5分/年(1-2名毕业生1.5分,3-4名2分,其他2.5分)

硕导所带硕士毕业生70%以上就业(截止当年7月1日)

0.5-1.5分/年(1-2名毕业生0.5分,3-4名1分,其他1.5分)

毕设教师指导本科毕业生100%就业(截止当年7月1日)(与下一项不兼得)

2-3分/年(1-4名毕业生2分,5-6名2.5分,其他3分)

毕设教师指导本科毕业生65%以上就业(截止当年7月1日)

0.5-1.5/年(1-4名毕业生0.5分,5-6名1分,其他1.5分)

围绕校院中心工作开展的其他保障性公共事务

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公共事务项目和积分,负责人分配

表2:公共事务任务未完成项目设置及扣分标准

公共事务项目

扣分标准(分)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

0.5分/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应参加的学院组织的院内集体会议

0.5分/次

教工每年参加业务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讲座、座谈等活动少于3次

1分/年

硕导所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低于50%(截止当年7月1日)

0.5-1分/年(低于50%扣0.5分,低于25%扣1分)

毕设教师指导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低于50%(截止当年7月1日)

0.25-0.5分/年(低于50%扣0.25分,低于25%扣0.5分)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其他保障性公共事务

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公共事务项目和扣分标准,事前通报,并将结果认定到个人

四、公共事务的定及应用

(一)教工个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学科(系、中心)组织的活动由学科(系、中心)负责记录及核定;工会组织的活动由工会负责记录及核定;党支部组织的活动由各支部负责记录及核定;招生、就业、三全育人导师团、班主任相关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记录及核定;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其他活动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记录及核定,统一提交学院教师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党政联席会审定。

(二)学院将参加公共事务将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师德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依据,教职工不得无故或借故不参加或执行学院安排的各项公共事务。

(三)学院教职工无正当理由在学院基础性公共事务中缺勤总次数超过3次(含3次)的;或全年参加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少于3次的,取消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扣发相应年度的考核绩效。

(四)学院将保障性公共事务得分(表1所有项目均在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及以上方可赋分)计入三年聘期考核,分为积分项目和扣分项目,积分项目与扣分项目不相互打通或抵消(教工三年聘期考核公共事务得分=有效积分-扣除积分),教工个人三年聘期内有效积分累计最高18分,最低不低于6分。2025-2026年聘期累计积分低于4分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可认定为三年聘期考核不合格。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适用于2024-2026年聘期考核;

(二)本办法由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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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